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全院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二、工作内容
更新危险源
各实验室(团队)依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贝勒漫画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3〕21号)相关文件要求(附件1、2),全面梳理实验房间的基础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化类与非化类危险源等信息,核实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并在学校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及时完成信息更新(操作指引见附件3)。
核实并填报“风险清单”
各实验室(团队)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4),组织实验室安全风险辨识与排查,形成“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的实验室安全主要风险清单,实现对高风险实验室和重要危险源实施动态管理、精准管控。请各实验室(团队)结合危险源实际情况,在6月1日前登录“系统”逐项核实、填写并确认主要风险点和主要管控措施,完成风险清单录入(操作指引见附件5)
完成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
各实验室(团队)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含学校检查补充要点及扣分分值表,附件6),结合学校检查要求,在6月1日前,对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有关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并如实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学校组织现场复查
6月2日至12日,学校将组织实验室运行督导组对各二级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现场复查。重点检查系统信息登记、更新和确认,风险专项排查和安全风险清单建立,重要危险源管控等情况,并结合复查情况形成校级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
贝勒漫画
2026年5月28日